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10号)》的相关规定及其他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对所有已发行并存续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更新内容
(一)风险揭示书更新内容
1.重要提示:增加提示“(适用于普通投资者或需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专业投资者)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2.重要提示:增加货币单位说明。
3.针对政策风险增加风险管理措施相关表述:产品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及监管动态,及时评估政策变化对产品的影响,并根据政策导向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以降低政策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4.针对市场风险增加风险管理措施表述:产品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市场走势,根据产品投资策略和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资产配置或优化持仓结构,同时严格限制产品投资范围和比例,按投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以降低市场风险。
5.针对信用风险增加风险管理措施表述:产品管理人将对投资资产的风险承担主体的财务状况、行业背景以及公司治理等进行密切跟踪及分析,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持仓资产进行动态风险排查,并对交易对手的资质进行严格筛选,严格控制风险暴露。
6.针对利率风险增加风险管理措施表述:产品管理人将结合宏观经济走势及货币政策变化,动态调整产品的久期结构和资产配置,合理控制利率风险敞口,以降低利率波动对产品净值的影响。
7.针对汇率风险增加风险管理措施表述:产品管理人将根据对汇率走势的研判,动态调整外币资产的持仓结构,必要时运用对冲工具(如远期结售汇、掉期等)管理汇率风险敞口。
8.针对操作风险增加相应风险管理措施表述:产品管理人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完善制度约束、系统控制、过程监督等风险控制措施,以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的发生。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的非机构产品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表述调整为:C1-谨慎型、C2-稳健型、C3-平衡型、C4-进取型、C5-激进型。
(二)产品说明书更新内容
1.产品说明书首页最上方增加产品登记编码,并提示投资者可以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产品信息。
2.重要须知:增加货币单位说明。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的非机构产品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表述调整为:C1-谨慎型、C2-稳健型、C3-平衡型、C4-进取型、C5-激进型。
4.产品概述:业绩比较基准增加披露历史调整情况。
5.产品概述:将“分红条款”更名为“收益分配”。针对不定期收益分配的产品,增加“满足收益分配基准日产品单位净值大于1.0000”的收益分配条件;针对定期收益分配的产品,根据产品收益分配规则明确具体收益分配基准日期。
6.参与主体及主要职责:增加产品管理人、产品托管人、产品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并增加关联信息说明。
7.理财产品认购:增加客户认购价格计算方式说明,明确产品认购价格为每份理财份额1.00元。
8.理财产品申购与赎回:增加客户申购和赎回价格计算方式说明,明确产品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购和赎回受理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9.产品的终止与产品资产的清算、延期:修订产品资产的清算相关表述:产品终止后的清算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如预期无法在规定的清算期内完成清算,产品管理人将在原定清算期结束前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10.产品估值:调整估值对象表述为产品持有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及其他投资等资产和负债;增加估值原则说明,明确公允价值计量原则、一致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可靠性原则作为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遵循的基本原则;增加估值要求说明,明确产品估值目的为客观准确反映资产价值、计算产品资产净值,作为产品份额计价依据,明确产品资产净值、单位净值、累计单位净值的计算口径,约定单位净值保留位数,遇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产品管理人评估后可临时调整净值计算精度。未实际调整估值方法,对客户未有实质性影响。
11.增加“收益分配”章节:增加产品利润的构成、产品可供分配利润说明,明确产品已实现收益指产品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产品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产品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增加收益分配原则,明确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产品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产品的每一产品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增加收益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同产品概述中的“收益分配”条款;增加收益分配的确定与披露,明确收益分配方案管理流程,同时明确产品收益分配的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实际调整产品收益分配事项,对客户未有实质性影响。
12.风险提示:增加本产品运作过程中面临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等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同风险揭示书相关条款。
13.信息披露:调整信息披露方式及渠道相关表述:公募产品信息将由产品管理人通过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进行公开披露,同时还将通过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psbc-wm.com)、代销机构官方渠道(如官方网站、网上销售平台、营业网点)等一种或多种渠道进行公开披露,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私募产品信息将由产品管理人通过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psbc-wm.com)、代销机构官方渠道(如官方网站、网上销售平台、营业网点)或与客户约定的其他方式等一种或多种渠道面向持有该产品的投资者进行非公开披露,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信息披露:调整产品半年和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分别为每年8月31日前、每年4月30日前,产品成立不足90个自然日的,产品管理人可以不发布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新增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要求;调整到期清算报告信息披露要求;现金管理类产品净值信息披露时间调整为每个开放日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产品的每万份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调整临时信息披露时间要求,对于产品提前终止或产品展期,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产品风险等级调整、投资范围调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调整、产品费用调整(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等调整)和费率优惠、销售文件修订等事项信息披露时间调整为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披露。
二、其他说明
具体更新内容详见更新后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其他产品信息请以产品说明书所载为准。本次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造成实际影响。
本公司将于2026年9月1日后进行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更新,调整内容及其他信息以本公告和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所载为准。您可以登录中邮理财官网、代销机构官网、网上销售平台、营业网点或约定的方式等信息披露渠道查看调整后的说明书及相关协议。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中邮理财正在热销的其他理财产品。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代销机构相关联络方式。
特此公告。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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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